2023年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来源: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2-13浏览次数:3143

2023年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拟录取名单按我校普通类、艺术类招生计划总数分别确定,然后以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人数进行调平。录取规则如下:

1.普通类依据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依据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学校提前招生人才培养特点。

3.坚持接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的原则,规范学校提前招生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

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 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结合考生申请情况,择优录取。最后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学校在第一轮如果已完成公布计划,则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如果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我校考生相关信息,按照录取规则进行第二轮录取,并于426日前完成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

4.排序细则

1)合格性考试各科目赋分规则。

科目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信息技术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合格

40

40

38

36

36

34

32

30

28

28

不合格

20

20

19

18

18

17

16

15

14

14

2)录取排序规则。普通类文理按照10门合格性考试总分排序录取,如遇同分情况,则按照下列辅助排序方式:语数外三门总分;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三门总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门总分;语文、英语、物理、信息技术、生物、政治、历史单科成绩顺序;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类按照合格性考试成绩加艺术省统考成绩排序,如遇同分情况,则按照下列辅助排序方式:艺术省统考成绩;语数外三门总分;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三门总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门总分;语文、英语、物理、信息技术、生物、政治、历史单科成绩顺序;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由学校通过邮政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